四川省出臺新一輪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政策措施
為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11月5日,四川省正式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意見》(川人社發〔2016〕50號)。
今年,我廳會同教育廳、財政廳,組織省級相關部門(單位)、部分市(州)和高校,采取上下結合、點面結合的方式,全面梳理和評估了我省現行的大學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在此基礎上,我廳堅持問題導向,以完善政策為根本,以落實落地為關鍵,以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為目標,會同相關省級部門,共同制定了《關于進一步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意見》。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意見》有以下四個方面的亮點:
一是擴大扶持范圍。主要包括:將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納入創業扶持范圍;將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象,從畢業年度大學生擴展到所有在校大學生;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征服兵役,退役后1年內可同等享受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扶持政策。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主要包括:適當提高機關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大學生的比例;適當提高就業見習補貼標準;延長創業擔保貸款期限;延長在校大學生完成創業培訓的時限。
三是增添扶持政策。主要包括:放寬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大學生的條件;開展優秀大學生創業典型評選,并給予10萬元獎勵性資助;將穩定就業創業的大學生納入住房保障范圍;加大對高校就業創業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推進“互聯網+就業創業服務”。
四是簡化辦理程序。主要包括:將部委屬高校、省屬高校、民辦高校和國有企業辦高校就業困難大學生求職創業補貼的審批發放權限下放到市(州);將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認定和管理權限下放到市(州)。
(轉自省人社廳)